為適應我區(qū)教育發(fā)展需求,加強師資隊伍建設,優(yōu)化教師隊伍結構,提高教師隊伍素質,根據《葫蘆島市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》(葫委辦發(fā)[2011]15號)文件精神,結合各校學科缺崗情況和教育教學工作實際,龍港區(qū)決定公開招聘教師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、熱愛教育事業(yè),熱愛學生,品行端正,遵紀守法,無違紀處分和違紀記錄。
2、具有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(yè)道德素質、學識水平與工作能力。
3、身心健康,能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。
有下列條件之一的,不得報考:
1、曾受過刑事處罰、勞動教養(yǎng)或近五年內受過治安處罰的;
2、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、控制的;
3、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;
4、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(yè)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;
5、經組織人社部門辦理正式錄用、聘用手續(xù)的人員。
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。
(二)崗位條件
1、學歷要求
初中、職業(yè)培訓中心(商務職校)教師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;小學教師要求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??萍耙陨?、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。
2、專業(yè)要求
(1)具有同等級別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,所學專業(yè)、報考學科與所持教師資格證任職學科相同或相近,職業(yè)培訓中心需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;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。
(2)本科畢業(yè)生(不含體育、音樂、美術)可應聘小學教育學科。
(3)考生只能申報一個學科, 同一學科初中小學不可兼報。